私会男友,冒名核酸,感染新冠被立案!郑大女生可能会判多少年?
2022-05-20 14: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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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州大学音乐学院一女生,在学校封闭管理期间,私自外出并与男友约会。外出期间二人观看电影、吃烧烤、打车返回学校。该名女生于5月5号被确诊感染新冠。经调查发现,这名女生5月3号的核酸检测结果为其室友冒名顶替。5月5日该名女生高烧39.8度,再次私自外出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即被确诊新冠阳性。

随后,郑大连夜开启了核酸检测,郑大南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连夜转移1000人到焦作市隔离。郑大北区5000多名学生被送到体育馆隔离。据悉,该女生存在不执行防疫政策、擅自外出、进出饭店不扫码,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等问题,最终被确证为新冠肺炎,现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根据最新消息,郑州大学表示,该女生已被自动开除学籍,帮她做核酸的室友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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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位私会男友,冒名核酸的女生,如果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承担多大的法律后果呢?简单地说,可能会被判多少年呢?

根据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看看,后果就是这么严重。所以啊,就算再思念,违法违规约会这种事都必须要缓一缓,而必须按规定做好核酸,绝对不能冒名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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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查询了一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相关案件,截至目前,该罪名现有判决书、裁定书80余例,其中2020年70余例,2021年10余例。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330条中增加了“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的规定,将该罪的构成由“引起甲类传染病”扩展到“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新冠疫情虽属于乙类传染病,但其属于“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所以,在80余例判决书、裁定书里,绝大多数是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

那么,传染病的甲、乙、丙三类是如何规定的呢?这就要看《传染病防治法》。根据本法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肺结核等。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等。

除此之外,疫情防控期间,除了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外,还可能涉嫌以下四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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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比如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新冠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第二,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第三,非法经营罪。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四,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眼下,疫情防控形势还不容乐观,能老实待着的,就老实待着吧,不要再动歪脑筋,四处乱逛了。否则,一旦触犯刑法,再想去买后悔药,可就晚了。毕竟,这药世界是没卖的啊!

笔者: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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